山东兰陵创新法律援助便民举措
法治日报讯 记者梁平妮 今年以来,山东省兰陵县法律援助中心紧密结合法律援助工作实际,坚持履职为民,聚力担当作为,推进法律援助工作惠民见效。据悉,该中心已接待群众来访咨询3000余人次,受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2633件,结案2135件,为受援人挽回或获得经济利益1000万余元,累计为当事人节省法律服务费用790万余元。
据了解,兰陵县健全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便民服务机制,形成以法律援助中心为“主心骨”,以法律援助工作站为支撑,以“一村一法律顾问”为重要补充的体系,整合各方资源,与人社、退役军人、妇联、残联等部门建立联系转介机制,实现重点民生部门全覆盖,确保让群众及时有效获得法律援助服务。
同时,该中心创新优化便民服务措施,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立即办”,基本实现当日受理、当日审查、当日指派;对因追索劳动报酬、请求工伤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申请法律援助的进城务工人员以及无固定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低保户、五保户等开辟“绿色通道”“优先办”,优化受理流程,且不受经济困难条件的限制,免予核查经济困难状况;对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上门办”;对于符合援助条件、具备主要申请材料,但非关键性材料存在瑕疵或缺失的申请人“容缺办”,先行受理,待申请人在承诺期内提交相关补正材料后,正式进入审批程序。
下一步,兰陵县将持续推进“法援惠民生”系列品牌活动,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注重重点人群权益保护,强化“法援惠民生”普法宣传,打通法律援助“最后一公里”,把法治为民服务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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