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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镇巴县煤矿长期违规违法生产 谁在为违法开绿灯?

时间:2026-05-27 18:20:43 来源: 浏览量:

(镇巴县煤矿主井口)

  为进一步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保障矿产资源安全,陕西省连续多年严厉查处打击煤矿违法违规生产建设行为,《陕西省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明确将“打非治违”贯穿三年行动全过程,重点打击12类突出问题,包括: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采煤工艺;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超层越界开采或违规开采保安煤柱;以假图纸、假密闭隐瞒作业地点;瓦斯超限作业、井下违规动火等。‌‌

  (镇巴县煤矿732东翼运输掘进工作面技术交底资料)

  近日媒体接到陕西镇巴县一煤矿工人举报,镇巴县煤矿长期违法违规生产,在技改期间设置“密闭门”掩盖非法采掘区域,应对检查,手段隐蔽,存在巨大安全隐患,不仅如此该煤矿还存在违规托管行为,然而至今未有政府部门给予查处。

长期违法违规生产

  天眼查显示,陕西镇巴县煤矿,成立于1989年,位于陕西省汉中市镇巴县盐场镇街上,是一家以从事煤炭开采和洗选业为主的企业。

  举报者称,镇巴县煤矿2010年启动60万吨产能升级改造,至今未通过相关部门竣工验收,该煤矿这么多年来一直是以建代采,非法违规生产,无安全生产许可证,长期密闭违规采煤,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732运输大巷内的密闭门所在点)

  当地职能部门检查时,煤矿就提前布置“迎检场景”,如关闭密闭门、喷浆伪装、临时撤人等,检查结束后,矿上就继续开始生产。

  据举报人称,镇巴县煤矿把煤矿732井西头巷道以上千万元卖给了张某军,不仅如此,位于镇巴县煤矿旁边名为周奇沟地方被关停的小煤矿,周某卖给张某军,但是真正出煤的地方是从镇巴县煤矿出煤,因为小煤矿早已没有多少煤可采,其中有800米是镇巴县煤矿采区,因此周某和张某军开采的是国有煤矿的煤,显然造成了国有资产流失。

  从2010年以来,其实整个镇巴县煤矿,都是边建设边出煤涉嫌违规违法生产,更不可思议的是,该煤矿的爆破人员没有资质,而是挂靠在雅安市一家爆破公司。

  经了解,镇巴县煤矿732东翼巷道实际投资人是郑某、魏某远,但是该矿原法定代表人廖某明为了规避责任就违规托管给工队进行生产。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井口房和通风机房附近20米内禁止存在明火源,禁止有建筑物,但是镇巴县煤矿732井口不足20米处有一栋3层建筑物,用于工人住宿,更可怕的是这栋楼房内部竟然是做成民用,没有做防爆处理。

      恶意违约 致投资人损失惨重

  据举报人称,2024年11月25日,郑某、魏某远与镇巴县煤矿法定代表人廖某明签订《镇巴县煤矿732井口目标管理协议》,协议明确双方合作经营732东翼巷道。

  协议签订之后,郑某等依约向镇巴县煤矿缴纳合作押金490万,同时自筹资金300万用于732东翼巷道设施建设及井下大巷改造工程。

  随后,郑某、魏某远组织两个专业作业班组进场,开始进行作业,由于协议约定作业班组自行购置设备,因此投资了约500万的井下生产设备与材料。

  2025年9月13日,镇巴县煤矿法定代表人廖某明在未与郑某等协商、未妥善处理他们的投资款项的情况下,私自将煤矿整体托管给周某,严重侵害了郑某等人的合法权益,此行为也属于单方面违约。

  面对廖某明的违约,郑某也多次与周某进行沟通,要求继续履行原合同协议,最终于2026年2月12日在原协议的基础上,签订了一份《补充协议》,但是到如今周某都未执行此《补充协议》。

  然而,令郑某等人未曾想到的是,在未解除协议、未协商的情况下,周某竟然私自安排甘某青团队进入732东翼巷道作业,强行抢占郑某等人的合法经营权。

  更令人不可思议的是,2026年3月1日,周某掐断732东翼巷道工人的水、电,并出具书面停水停电及清场的通知,强行逼迫郑某等人退出732东翼巷道,剥夺他们的合法经营权。

  面对廖某明和周某的恶意违约,郑某等人向镇巴县以及汉中市多个部门反映,希望政府能帮助解决,把他们的损失挽回,但是至今未有政府部门出面帮助解决。

  安全无小事,责任重如山。2026年5月22日,山西通洲集团留神峪煤业有限公司井下发生瓦斯爆炸事故 ,事故造成82人死亡、2人失联、128人受伤 。事故原因就是涉事煤矿企业有重大违法行为,不仅违法外包分包,而且还存在“阴阳图纸”,以及黑工作面。那么陕西镇巴县煤矿同样存在这样的违法行为,这些违法违规采矿行为很具有长期性、系统性、隐蔽性。监管部门长时间视而不见,不能采取果断有力措施,是认识不到位,还是能力不足,抑或是“猫鼠一家”?在此,呼吁陕西省有关部门能严查镇巴县煤矿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希望能引起重视,避免重大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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