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消防救援机构便民利企八项措施》出台 进一步优化消防服务减轻企业群众负担

时间:2025-01-03 04:22:57 来源: 浏览量: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刘欣 

国家消防救援局近日制定出台《消防救援机构便民利企八项措施》(以下简称《八项措施》)。据国家消防救援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八项措施》涵盖简化办事流程、规范监督检查、优化执法方式、提升专业服务等内容,进一步优化消防服务,减轻企业群众负担,让便民利企更可感可及。《八项措施》主要涵盖以下五个方面的内容: 

进一步提升服务效率。简化行政许可办理程序,减少了公众聚集场所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时消防安全检查告知承诺需要提供的2项申报材料。 

进一步规范涉企检查。明确未列入检查计划或无法定事由的,一律不得开展监督检查;年度内首次检查合格的单位场所,本年度内可不再实施检查,同时,消防救援机构应当向社会公布“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计划、单位名录和检查结果。 

进一步推行便民执法。实施柔性消防执法,按规定说明整改要求、处罚依据和救济途径,打造和谐执法环境。为便于当事人及时收到执法文书,可以采用电子邮件、移动通信、互联网通讯工具等方式电子送达法律文书。 

进一步推广指导服务。针对部分单位关于消防救援机构开展消防技术指导的需求,规定可以依单位场所申请开展消防技术指导服务,就单位场所消防管理、宣传培训、巡查检查、隐患整改等消防工作开展指导。 

进一步服务社会需求。缩短注册消防工程师许可时限,由不超过20个工作日压缩为不超过10个工作日。对通过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报名条件审核的人员安排在3个月内参加鉴定考核,每名考生的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考核安排在同一天。考核次日公布成绩,鉴定考核合格人员在次月3个工作日后即可下载打印成绩合格电子凭证。 

分享到:
头条阅读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免责声明 | 招聘信息 | 联系我们 | 人员查询

版权声明:法治时讯网版权所有,未经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晋ICP备2023020643号 

Copyright © 2016-2020 法治时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130072